集裝箱貨運站托運人責任
發布日期:2016-11-22 15:52 來源:http://www.0355auto.cn 點擊:
集裝箱貨運站(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 簡稱:CFS)
為拚箱貨裝箱和拆箱的船、貨雙方辦理交接的場所。承運人在一個港口或內陸城市隻能委托一個集裝箱貨運站的經營者。由它代表承運人辦理下列主要業務:
拚箱貨的理貨和交接;
對貨物外表檢驗如有異狀時,就辦理批注;
拚箱貨的配箱積載和裝箱;
進口拆箱貨的拆箱和保管;
代承運人加鉛封並簽發站收據;
辦理各項單證和編製等。
托運人責任(shipper's liabilities)
托運人在集裝箱運輸中應有的責任,這種責任是不完全同於傳統海運方麵的。拚箱貨托運人的責任與傳統海運相同。整箱貨托運人的責任不同於傳統運輸的有:
應保證所報貨運資料的正確和完整;
承運人有權核對箱內所裝貨物,因核對而發生的費用,有托運人承擔;
海關或其他權力機關開箱檢查,其費用和由此發生貨損貨差,由托運人承擔;
如集裝箱貨不滿,或是墊襯不良,積載不當,或是裝了不適於集裝箱運輸的貨物,因而引起貨損、貨差,概由托運人負責;
如使用了托運人自有的不適航的集裝箱,所引起的貨損事故,應由托運人負責;
在使用承運人集裝箱及設備其間造成第三者財產或生命的損害,應由托運人負責賠償。